交管部门表示,驾驶训练道路同时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为确保安全,自学人员在随车指导人员指导训练时,应提前学习好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驾驶理论知识,并注意遵守以下规定:
一是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自学直考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是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训练时,应注意根据“驾驶训练道路起点”、“驾驶训练道路终点”等指示牌识别自学路线范围。
根据公安部139号部令规定,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交管部门对随车指导人员处200元以下罚款。因此,自学人员一旦在自学路线范围以外驾车,即使随车指导人员在旁,也将面临交管部门的处罚。
三是自学人员训练起步、停靠应选择在最右侧机动车道,且不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的地点或考试车辆停靠点标志牌处进行;遇有其它车辆超越时,训练车辆应主动减速或让道行驶,其他车辆也应礼让训练车辆;训练行驶中熄火,随车指导人员要及时协助自学人员重新启动车辆迅速驶离。暂停训练或随车指导进行讲解时,应将车辆停放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四是随车指导人员应随时注意观察道路交通环境,预判紧急情况,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安全。
交管部门提示,社会车辆在自学路线范围内行驶时也要适当降低车速,注意观察周边车辆,如果遇到粘贴有“学”字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用车,应注意主动避让,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此外,交管部门还在主要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考试路线上安装了禁行重中型货运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交通禁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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